据悉,日前,华晨宝马汽车有限公司及宝马(中国)汽车贸易有限公司根据《缺陷汽车产品召回管理条例》的要求,向国家质检总局备案了召回计划,决定自即日起,召回以下车辆,共计562辆。
召回车辆:
(一)华晨宝马汽车有限公司召回2016年12月8日至2016年12月27日期间生产的部分国产华晨宝马X1车辆,共计475辆;
(二)宝马(中国)汽车贸易有限公司召回2016年9月16日至2016年10月6日期间生产的部分进口宝马420i、430i、520i、M4及劳斯莱斯Dawn车辆,共计87辆。
召回原因:
本次召回范围内车辆由于供应商制造原因,导致安全气囊无法按照要求正常展开,增大车辆乘员受伤的风险,存在安全隐患。